说一说字体字库版权申请的疑问吧,怎么会有两千元呢

昨晚又打开版权中心网页看了一下,猛然发现前些天提交的字体字库版权申请已经到了付款阶段了,而所需的金额竟然达到了两千元。感觉很是震惊。之前查询了网页资料,看到美术作品的版权申请是三百元一件,不知道我这个为什么会到两千元。

 

后来又查了一些资料,好多地方说的都是三百元,说是只有找公司代理或者加急申请的时候才有可能会到两三千元。我以为是我提交资料太多了,有五十二页,之后删除了原稿图片及说明文字之后,重新提交了一次。


我不知道它这个价格计算标准是按照什么来的,是按照内容数量来算的吗,还是按照什么呢?若不是为了上架某平台,谁愿意经受这些繁琐的程序啊?真是有些不理解了。当然了,为了避免后续的麻烦,申请版权保护自然是应该的,但也不该如此随意标定价格吧。

 

其实,说到底,还是这个社会不尊重版权导致的恶劣现状。古时候的文人墨客的作品流传了几千年,谁敢随意冒名顶替那些经典著作,谁敢说《滕王阁序》是他写的,而不是王勃写的,是敢说“一蓑烟雨任平生”是他写的,而不是苏轼写的,谁敢说诗圣杜甫、诗仙李白的作品是他的,而不是原作者的……

 

而现在呢,你用心写的一些文字只要发在了网络上,就避免不了被抄袭,而且有些人可以一字不落地堂而皇之地换上他自己的姓名,标注成他的原创,有些还会稍微改几个字……这种对原作者赶尽杀绝的垃圾败类,可以说真的是“杀无赦”,但是永远都杜绝不了。因为那些人不知道“尊重”二字怎么写,不知道“敬畏”二字怎么写。

 

而有些人引用了著名诗人的句子之后,还非要随意篡改原句,以示自己的“了不起”。而这是我多年前在工作中亲身经历过的。无法忍受,遂弃而远之。

 

如今的社会比从前好了太多,但对人和作品最基本的尊重却越发不似从前了。当然了,这个“从前”指的不是几年前或者十几年前,而是几百年前,甚至一千多年以前。几年前和十几年前的社会对版权的尊重自然是比不上现在的,但在我看来,终究还是抵不过千余年前对原作者的尊重吧,那时候,谁写出了一句诗,谁写出了一篇文字,一经面世,就牢牢地与原作者绑定在了一起,后世的许多人提起时,都必须将作品和创作者联系在一起,不可随意挪用。

 

当然了,这是我认为的“从前”。也许实际并非如此。但我希望如此。

 

倘若自己费心费力创作的东西难以确定归属了,还要自己额外花费大量的金钱、时间和精力去维护,那还有什么必要去创作呢?倘若自己拼尽一切做出来的东西,只是为了被别人堂而皇之地抄去,或者占据,那为什么还要如此费心费力呢?……许多事真的是不好说的。

 

而这大约就是大家所说的“劣币驱逐良币”吧。

 

这篇文字最初的意思就是在抱怨字体字库版权申请的价格太高了,不知道究竟是按照什么标准来算的。但我也想到了一些其他类似的东西,我觉得对作品版权的重视不应该在这种事情上体现出来,而应该是理所当然地尊重和重视。如果只能用金钱的多寡来衡量的话,那这样的版权不是笑话吗?

 

2026418日星期六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