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了我对我的文字的定义之事,我写的这些杂七杂八的废话,我喜欢且习惯称之为散文随笔之类的东西,或者称之为杂谈。我在二零一八年做自己的个人独立博客网站的时候,就特意设定了一个默认分类,就叫“杂谈”,意为乱七八糟的闲言碎语。

今天忽然想起了一句话,我觉得,我的文字是写给人看的,不是写给鬼看的。
是的,我是写给人看的,不是写给鬼看的。我希望我的文字至少能够代表我自己的真情实感,能够代表我自己内心的真实态度,代表我对远方的向往,和对过往的怀缅。如果哪一天不是这个样子了,我觉得我也没必要继续写下去了吧。
而个人经历之于写作,究竟是否有裨益,我觉得是不好说的。但我自己经历的许多事,若是愿意的话,也还是会写进个人文字中的。我昨晚想到了一句话,以文记事,以事入文。而这大约就是我的写作方式吧。
有人习惯“无一字无出处”的引经据典,而我是做不到的,一是我的典籍阅读确实极为贫瘠,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着实懒得去敷衍堆砌那些不属于我的东西。
就好像食物一样,自己入口食用的东西,肯定是要选择自己喜欢的健康的好吃的东西的。这大约就是本能吧。可是放眼望去,你如何确定哪些是好的,哪些是坏的呢?而这对于售卖食物的人来说,就要看个人良知了。试问一下,你自己都不敢吃的、不愿意吃的东西,你凭什么认为别人就该理所当然地接受呢?
难道别人就活该被欺骗、被愚弄吗?
拿食物来举例,我觉得是最贴切的,最能感同身受的。因为人都是要吃东西的,不然真的难以存活。这是最基本的客观事实,不是吗?
那么,重新回到文字领域来的话,我想,道理大约是十分明了了吧。倘若一个写作者就是一个食物制作者或者贩卖者,那么,如果写作者自己都不能对自己的作品负责任,不能保证自己的作品是绝对的对得起自己的良知,对得起读者的看重,对得起天地之间的正义,那么,你凭什么认为别人可以理所当然地接受你的作品呢?
难道别人就活该被欺骗、被愚弄吗?
当然了,自言自语的话,不足为外人道也。不需要所有人都认同我的观点。我只是在表明我自己的态度而已。在我眼里,我的文字就是我的底线。不指望这辈子真的能够成为一名作家,但我必将用一生去成为一名写作者。仅此而已。
现在,尽可能地用每天的琐碎时间来闲言碎语一些支离破碎的话,写入自己的文字里,然后在自己的账号上更新出去,我觉得也是蛮好的。而之前已经完稿的中长篇小说《浮屠新国》依旧在那里放着。我想啊,等到稍稍熬过了这段艰难岁月之后,我还是会把计划今年书写的作品继续写下去吧。
在我看来,一旦开始写长篇作品了,至少有两三个月的时间是没精力去做其他事情的。所以呢,我不敢开始。因为现实生活让我不得不对之望而却步。我得努力活命。
是的,得先努力活命。仅此而已。
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