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左右,我正在附近骑自行车的时候,看到了手机上来自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未接电话,同时收到了可以回拨的提示短信。回来后,下午三点二十的时候,我回拨电话给了杭州互联网法院,接到电话后,调解员给出了淘宝一方的调解结果,说是对方拒绝调解,拒绝赔付那36.1元的货款,理由是我的默认退货地址是错误的。调解员问我是否决定开庭,我问能否在我做出决定之前,先说一点话呢?对方给出了肯定答复。
我根据脑海中未曾忘却的记忆和印象,大致说了三点,说完之后,可能连我自己也忘记了。大致说的是,第一,默认地址无论正确与否,电话是绝对没错的,而物流信息显示,快递员以地址和电话联系不上为由做了退件处理,那么,快递员究竟有没有打电话,这不是值得怀疑的吗?正常情况下,快递至少要放两三天才会退回,可是那个快递只停了一天就直接退回给了买家。第二,淘宝商家后台“千牛”页面上有明确的“一件代发”链接指向到了1688页面,我起诉的是淘宝,但1688和淘宝是一个集团公司的,我认为他们都脱不开干系。第三,货款已经被退给了用户,也就是说现在货物和货款都在买家那里,我认为我有权起诉他们非法占有我的东西。
调解员说这是我的权利,会告诉给法官的。另外,一开始我就问了我在起诉文书里面写的东西有没有给淘宝一方看,调解员说都给对方说了的。那么,由此可以断定,淘宝一方是十分傲慢的。根本就没有理会任何细节。说什么地址错误,这个东西我就不想多说了。你根本就没有强制设置默认退货地址,你是直接将发货地址变成了退货地址,由此造成的损失,你敢说你一点责任都没有吗?你觉得法律是摆设吗?
最后呢,调解员说通话在录音,会如实告知法官的。我说我也在录音,此外,我也说了最后补充的一点内容,我说,从2025年12月22日发生这件事,并在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提交起诉文书以后,我就将整个事件的过程写了下来,并发在了我的社交账号上,我不会歪曲任何事实,但我也不会放弃我的任何权益,虽然我人微言轻,没什么人看,但这篇文章还是有一万多阅读量的。后续这个案件有了任何一个进展,我都会如实告知给我的读者,我会告诉大家淘宝卖家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会告诉大家这其中的各种经历。而且,我特意请调解员将这件事转告给淘宝一方,因为我也无法联系到对方。调解员说会告诉给法官的,也会告诉给对方的。

最后,我说,36.1元我其实并不在乎,但在我的起诉文书里面明确写出了一条,我要求对方向我道歉。我希望淘宝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向我道歉。这才是最重要的。
当时,事情发生以后,我说我可能短时间内不会再使用淘宝了,但也不能保证永远不再使用了,毕竟人家家大业大,我作为一个普通人是无法抵挡的。但是呢,从2025年12月22日至今,我确实没再使用淘宝买过东西了,当时没过多少天之后,我因为手机内存不够,已经卸载了“淘宝”APP,而淘宝商家版“千牛”应用我也没再打开过了。我的淘宝店已经下架了所有东西。没有得到淘宝的正式道歉书之前,我是不会再开启淘宝店的。也许永远都不会吧,那我就永远都不再开淘宝店了。但是呢,淘宝应用本身和其他的相关应用,我可能还是会不得不使用吧。比如,咸鱼和支付宝之类的。但以后只会越来越减少使用频次。
普通人对抗这种层面的大企业,自然是力不能逮的,但我想,能扛一天,我就一定会多扛一天的。当时那篇文字发出去之后,我看到了很多网友的留言,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也是从那一天开始,我发现微信公众号还是有很大潜力的。也是从那一天之后,我重启了微信公众号的更新事宜。我觉得,困境也是一种机会和转变吧。挺好。
那么,淘宝,我已经决定了开庭,那就法庭见吧!没什么恨与厌恶,只是就事论事,我认为这件事是你的错。我绝不低头!
其实,半个多月前收到立案短信通知的时候就想写点东西的,但又觉得为时尚早,今日刚好算是真正有了一个结果吧,那就写这么多吧。后续会继续更新的。就像我刚刚说的那样,我会如实述说,绝不歪曲任何事实,但也绝不放弃任何权益。
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15时5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