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猛然回头,忽然发现自己身处在魔幻现实主义的时代。虽然我也没懂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意义,但我还是想单纯地想借用一下“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汇。好多年的复杂的琐事的累积,已经让人从最初的理解、热情,变成了如今的厌倦,甚至厌恶。好多的新闻,好多的事件,让人不得不反思。不过,昨天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新闻,一个词汇被牵引了出来,叫“紧急避险”。这是刑法和民法典中明确提及的条文。我之前也不大了解,但其实根据现实实际来说,人到了紧急关头,生命攸关的时刻,那些并无多大意义的绝对封控,真的有实质意义吗?我认为,不仅没有,反而是绝对的违背法律,违背对生命的敬畏,对良知的坚守。而我昨天也才注意到那个兰州三岁孩童的事件,大家说假如“紧急避险”的法律能够被熟知,那关键时刻,也许就能够挽救孩童的生命。但事实上没有假如。
能够看到鄂尔多斯市政法委领导发出“紧急避险”的法律条文说明,我觉得还是很让人肃然起敬的。就好像一片混乱无序的争斗中忽然出现了一句颇有书生意气的呼喊,“你们不应该这样,应该遵守秩序。”但恰恰就是这样的书生意气,会被无数人嘲笑、嘲讽,甚至抨击,尤其是那些极度无知的人——一些不愿提及的“小人物”。因为他们太把自己当回事。
我想,法律存在的意义,绝对不是为了成为谁的私人利器,也不是为了成为谁的个人保护伞,而是要成为这个社会每个人每个个体必须而且应该遵守和敬畏的行为准则和守护者。
法律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昭示着以人民的名义,定下的这些准则,是应该被所有人遵守的。真的不希望有一天,“人民”二字成了冷漠无情的机器,或者成了被人嘲笑的字眼。那样的话,真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而如今呢,还在肆无忌惮吗,还在随意践踏吗?哎。。。
2022年11月5日星期六10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