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一点半的时候出门去了成华区龙潭寺那边,朋友说要去十七号线的终点站高洪那里看看。晚上七点钟左右回到了成华区一里塘这边的住处。已经开始滴雨滴了。出去的时候,看了一下摩托车,看到防护罩已经很烂了,想着晚上回来的时候一定要换一下。因为之前已经买好了两个,想着要让旧的防护罩再撑一段时间。晚上回来放好东西后,就拿着新的防护罩下楼了。天色微暗,我走到摩托车旁边,准备开始换防护罩了,当我揭开旧的破破烂烂的防护罩时,我愣住了。因为我看到右边的后视镜那里是空的,我有些不确定,我仔细确认了好多遍之后,确定了,右后视镜真的没有了,不知道被谁取下了。
我思考了片刻之后,决定要骂上几句。因为那一瞬间我想起了之前在这个一里塘小区报警的两次经历,一次是因为摩托车被人随意移动了位置,一次是因为楼上有人透过阳台的缝隙往下面扔烟头,我的阳台上堆满了烟头,有几次还看到有冒着烟的烟头。
摩托车被移动的时候,我报了警,接警的人甚至都没有来现场。只是随口问了几句,然后就没有了后续。具体的情形我也忘记了,大约是一年前吧。警察让我找物业,我去找了,物业说那里没有监控,不归他们管,我说那里不是划线了吗,不是专门用来停两轮车的吗,但物业说划线了也不归他们管,只有停在地下车库的指定位置才归他们管。当时,我也是骂了几句,“谁挪动了我的摩托车?!”但没有结果。
第二次因为烟头的事情,我报警之后,警察进来看了一下,但说的是不确定是楼上哪一家扔下来的,不好查,说是下一次再发现的话可以再报警,到时候一定追究。而我后来越想越气,后来还是有烟头往下扔,于是我就写了几句话打印了出来,在楼上和电梯里粘贴了一下,我大致写的是,“谁往楼下扔烟头了?!高空抛物是重罪!引起火灾的话,罪上加罪!”后来,还在微博上发了一下。但最终也是不了了之了。这似乎是半年多以前的事情吧。不过,好在最近几个月没有发现烟头了。而楼上的那一家似乎用东西堵住了阳台上的空隙。其实,我始终都想不明白为什么要在阳台的地板上留下一个空隙呢?这不摆明了要方便楼上往楼下扔东西吗?
好了,说了这两件事之后,就明白我这一次为什么会很失望了。就在那一瞬间,我选择了骂人。我骂道:“谁有病吗?谁取了我的后视镜啊?谁啊,谁取了我摩托车的后视镜啊?是你的东西吗,就乱取?……明天之内,如果不给我还回来的话,我追究到底!”后来,旁边骑电瓶车的大姐说旁边有监控,但我因为之前的两次报警经历,心里比较失望,于是就说道,“我的摩托车在这里停的有点久了,不好查吧?”
就这么骂了几句之后,雨滴落得有点大了。我又试着打了几次火,没有打着,发现仪表盘只是亮了一下,大约是电瓶没电了,不过,感觉油箱里应该还是有汽油的。心想着应该不会有人偷这点儿汽油吧。本身也没有几升。
后来,临走之际,我又骂了一句,“明天不还回来的话,全家死绝!”这应该是我骂过的最狠最绝的话了吧。
回来之后看了一下时间,刚好七点半。
我想着,也许我这样骂了之后并不会有任何意义,明天也不会有人把我的后视镜还回来。而至此,我还没有用到“偷”这个字。我是想到要写这一篇文字的时候,才想到可以用到“偷”做标题的,但我还并不想真的用“偷”这个字,因为我觉得也许是哪个调皮的小孩子做的恶作剧呢。
但是啊,刚刚真的很气愤,我坐在那里想了半天,我暗自思忖道,“这些不法分子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即便是取了我一个摩托车后视镜,也必须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任何不法分子都不能逃脱法律的惩罚,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该有的责任!明天如果是晴天的话,我一定要报警,无论如何,这件事必须追究到底。如果下雨的话,可能比较麻烦,不想让人家冒着大雨来回奔波。”
因为后视镜被偷这件事,让我把之前的几件事联系到了一起,让我觉得成都市成华区一里塘这里的治安很差劲,觉得这里的人的素质实在不好。但我内心的理智也会告诉我说,不能以偏概全,任何地方都有好人,也都有坏人,不能一杆子打死所有人。但是啊,就是很气愤。这个时代肯定是到不了“路不拾遗”的大同理想社会状态,但也不应该出现这种随随便便偷取别人东西的状况啊,况且这还是在民宅小区里面,而不是四面透风的大马路上。怎么会有这么差劲的人出现呢?
而我对自己谩骂的这件事并不后悔,也并不是冲动为之,而是在思考片刻之后,故意为之的。我知道这并没有什么用,但也不应该让那些不法分子心安理得地享受这种偷盗的后果,既然做了这件事,就该承受应有的责任,即便是沉甸甸的心理负担,那也是理所应当的。
当然了,我也想告诉自己说,就是应该谩骂,应该让别人知道,我不是一个好惹的人,我不是这么好欺负的。
其实,我对成都的态度并没有那么差劲,我也很理智,我知道,这些不法分子只是那少有的几颗老鼠屎而已。
最后的最后呢,我想说,我会报警的。即便没有结果,我也不会放弃追究不法分子责任的。这种不法行为,是严重伤害别人的行为,决不能纵容。也许看起来只是丢了一个后视镜,似乎没有多大成本,但见微知著,积少成多,等到这个社会的罪恶积重难返的时候,你再来说什么为时晚矣的话,不就真的为时晚矣了吗?
雨越下越大了。今夜又是个难眠的夜。心里对成都又多了几分复杂的情绪。哎!
我骑着这辆新买的摩托车在2023年的时候从老家河南一路骑到成都成华区一里塘这边的住处,走过了一千四百多公里,经历了八天的时间,摔了两三次车,中途还出现了很悲伤的事情,我一直记得那年的五月三十日,因为就在旅行的最后一天半,我的小猫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对我来说,这辆摩托车是很有纪念意义的。我想着以后无论搬家搬到哪里都不会放弃它。可没想到,才过了两年,它就被不法分子欺负了。
真是有种说不出的情绪啊。
2025年9月20日星期六20时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