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社会上立足,人与人之间最起码的信任是必须要有的。但你让别人相信你的同时,自己又该做些什么呢?如果总是做欺骗别人、伤害别人的事情,又如何能够获得别人的信任呢?一诺千金的人很多,鼠目寸光的人也不少。我也不想一棍子打死所有人,但我觉得,还是想说一说今天的感触,权当是发泄吧。
下午注册了个人所得税APP,忽然发现有一个在老家那边公司的任职信息,而且从2018年3月开始,至今未断,很莫名其妙。我2015年毕业后就留在了四川这边上班,没有回去工作过,这是如何会留下我的信息呢?更可气的是,以前上过班的公司,有一家至今未支付我一分钱,而那一个月我写了二十余篇的文案,最后因理念不同愤而离去,他们连合同之类的文件都没给我正式签过。而我刚去时还老老实实地写了自己的很多信息,似乎还交了身份证复印件。现在想来,或许是早有预谋吧。而如今,看到他们竟然还用我的名义提交了税务信息。好莫名其妙。
以前总是通过一些新闻和耳闻,了解到互联网时代的各种信息泄露以及冒用他人信息进行黑暗的灰色交易等内容。我自己也曾经一度被别人公司冒用电话号码,大约是被58泄露的,那段时间不断地接到电话,问我是不是在那个平台上发布了招聘保洁人员的信息,还说出了那个莫名其妙的公司的名字,我打电话问企业主,问平台,他们都是一拖再拖,不管不问。直到后来,我在微博上发了文字之后,他们平台客服主动留言说要和解。后来,才没再被骚扰。但是否还在侵犯个人隐私,就不得而知了。
除此之外,当然还是不断地接到各种保险公司、股票公司、财税公司的轮番轰炸。我努力回想,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错。的确,曾在几个公司打工,也遇到过不良人,遇到过可恶的让人极其生气的老板,甚至气到一分钱没给,就可以愤而离去。也曾怀疑过是他们泄露了信息,或者是招聘平台。但只是怀疑,没有证据。当然,其他的原因也有。
有时候会平静地回复他们电话,有时候很烦躁,就大骂,“能不能别再打了,真不是……”但过段时间,还是会反复。不知道这算不算电信骚扰。
他们说,互联网时代,大家早已无秘密可言。我想,如果时间可以倒退十几年,我一定从一开始就绝不接触任何网络端点。因为有些东西一旦泄露了,根本无法销毁。所以才会有人说“互联网是有记忆的”。那种印记可以被无限复制,你再难受都无法解除。
所以从两三年前开始,我就告诫自己,能少用APP的就少用APP,能少注册账号的就少注册账号,除非是不得已了才去注册。而且,已经注册的,能注销就注销,能不用就尽量少用。所以,有时候和朋友在一块,大家都在玩潮流的应用时,我都会尽量克制自己不要去注册。我宁愿做一个老套而古板、落后的人,也不希望被这样的互联网时代无限地伤害,虽然已经无法阻止了。
那些利益至上的人,才不会管你是不是会受到伤害,是不是不情愿如此,是不是会为此而极度痛苦,他们只管自己的利益。哪怕是欺瞒世人,哪怕是违法犯罪,他们也在所不惜。如此之人,你说他们还有信义吗?恐怕他们连信义是什么都不知道吧。
古时说,“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看来,我们离大同世界还远得很呢!
可能这样的时代,很多人都“心怀不轨”吧,都希望碾压别人而成就自己,把“利益至上”视为自己毕生所求。于是乎就多了许多“不择手段”的现象。短期内,也许那些人是牟利了,但最终一定会被反噬的,大约就是传统文化里说的“人在做、天在看”吧。这个“天”过去说的是“老天或者世俗之法之类的”,而如今大约就是“法律等相关的社会准则与底线”。
我们一定要相信,如此自私的人和团体,终究是鼠目寸光,终会被飞速发展的社会所淘汰。
当然,虽然无法彻底摒除如此的败类,但我们自己应该身体力行地把“信义”坚持下去。至少应该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想法设法地欺骗、伤害他人,而是应该让更多的光照在黑暗的角落,也努力让自己成为那些光里的一份子。
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18时22分